院培训中心关于因故退费的规定(正式)
院培训中心在符合国家《合同法》的同时,即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正式报名本院培训中心、华元手绘、设计院入职等课程的同时,认同本院的培训协议。
1、网上预报名以及线下各中心的预报名、正式报名的,或者已拿到预报名收据、发票、教材的,均认为是合同有效报名,正式报名时院办缴纳的保险金为正式缴纳(费用参考当地的政府保险费用为准);
2、预报名金为课程的定金制度,是院办与合作营地高校预定教室与宿舍的提前支付费用,如遇其他突发情况,中心不退回该费用,但可允许适当转让(需由中心教务的允许);
3、平时班学费在报名后,第一天上半天为等同试听制度,允许半天课程后全额退款,但教材以及课卡费用折算实际费用扣除;
4、寒暑假班、设计院入职课程、方案CD班在报到后,正式上课的前2天因故退课,退还学费的60%,但教材以及课卡费用折算实际费用扣除,营地住宿费因是缴纳给高校住宿的集体费用不再退回(住宿费、保险费单独另计);超过2天的(不含两天)为费用的50%(住宿费、保险费单独另计);超过课程一半的(含一半)不再退款,但如遇突发事情原因可以请假,允许把剩余时间推迟在下一期上完(需由中心教务的允许)。
5、对公培训的(含政府机关、事业单位、高校或者公司公派的)学员,因故退学时,必须有委托单位的书面证明,费用只允许退还至单位的对公账户,已开具发票的必须另外计算发票的成本;
6、关于教材费用,请参见每期的分发教材成本和标价(按实际出售的折扣);
7、关于保险的费用,请参见当地政府保险机构的保险价格以及协议附加成本;
8、其他学员学习期间自身产生的餐饮等其他消费不再此规定中的;
9、无故退费的、恶意报名及制造退费影响的,院办有权在当地法院予以起诉及现场报警处理。
10、寒暑假上课期间连报的课程原则上不予以退费,请学员自行规划好学习时间,可以更改预约一年内未上完的课程。如遇疾病(需提供医院病历)等不可抗因素,可退还未上课程80%的费用,如已经开始上课则不予与退费。
以上规定是院办根据国家《合同法》、《消费者保障权益》精神编制的规定,请各中心教务工作人员认真执行,努力做好因故退费的学员工作,如遇产生重大分歧,以当地工商局消费者协会调解处理为准,发生其他特殊情况的由我院所在的辖区法院提出上诉。
清建华元(北京)景观建筑设计研究院
华元设计手绘(北京)清华中心
2010.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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