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资格审查
1、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:2013年4月12日下午13:30—16:00教4-106
2、考生应携带以下证件及材料:
(1)复试费(100元)。
(2)身份证原件(供查验使用)和复印件1份。
(3)考生本科学历、学位证书(应届生为学生证)原件(供查验使用)及复印件1份。
(4)大学成绩单(盖教务处红章)。
(5)考生半身免冠白色背景1寸证件近照1张(体检表备用)。
(6)考生填写完整的《政治审查表》(从本校研究生处首页招生专栏自行下载,填写后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签字盖章)。
3、其他注意事项: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带身份证,经验证后方可进入考场。
二、复试内容、时间、地点
1、专业:建筑设计及其理论、建筑学专业硕士、建筑历史与理论、建筑技术科学、城乡规划学、风景园林学
日期 |
时间 |
科目 |
地点 |
备注 |
2013年4月13日 |
8:00—14:00 |
设计快题 |
大学生活动中心 |
早7:30可进考场作准备,考场备有绘图板 |
2013年4月13日 |
14:30—16:00 |
专业外语 |
大学生活动中心 |
|
2013年4月14日 |
8:30—12:00 |
专业面试(含英语口语) |
建筑学院(教4)专业教室 |
|
面试时间根据进度,可能有适当调整,如有变化会及时通知。
专业英语:考试形式为中译英、英译中两个部分,考生根据需要可自备书式英汉词典,但不得携带电子词典进入考场。
附件1:建筑学、城乡规划学、风景园林学考试须知
2、专业:设计学
日期 |
时间 |
科目 |
地点 |
备注 |
2013年4月13日 |
8:00—14:00 |
设计快题 |
大学生活动中心 |
早7:30可进考场作准备,考场备有绘图板 |
2013年4月13日 |
14:30—16:00 |
专业外语 |
大学生活动中心 |
|
2013年4月14日 |
8:30—10:00 |
数字化设计 |
实验5-206(数字化实验中心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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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4月14日 |
10:30—12:00 |
专业面试(含英语口语) |
建筑学院(教4)专业教室 |
|
面试时间根据进度,可能有适当调整,如有变化会及时通知。
专业英语:考试形式为中译英、英译中两个部分,考生根据需要可自备书式英汉词典,但不得携带电子词典进入考场。
附件2:设计学考试须知
三、体检
4月15日上午8:00~11:00北京市第二医院体检(上午9:00以后不要进食)。
四、成绩评定
1.学院各专业评阅小组依据成绩评定标准评定成绩。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评定基础上确定拟录取合格条件。
2.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
总评成绩=初试折合成绩*0.3+复试折合成绩*0.7,复试具有否决权
3.调剂考生
总评成绩=复试折合成绩,复试具有否决权
五、计分比例
1.建筑设计、建筑历史、建筑技术、建筑学硕士、城乡规划、风景园林等专业:6小时设计快题占50%,专业英语占20%,专业面试占30%。
2.设计艺术学专业:6小时艺术设计快题占50%,专业英语占10%,艺术设计操作占20%,专业面试占20% 。
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
2013年4月8日
附件1
北京建筑工程学院
《建筑设计及其理论、建筑历史与理论、建筑技术科学、建筑学专业硕士、城乡规划学、风景园林学快题》考试须知
各考场、考生:
一、 《建筑设计及其理论、建筑历史与理论、建筑技术科学、建筑学专业硕士、城乡规划学、风景园林学快题》考试时间为连续6小时。
二、 考场备有图板,考生应自备丁字尺、比例尺、三角板、透明胶带或图钉、彩笔等制图用具。
三、 考生应自备不少于10张A1幅面半透明草图纸(即拷贝纸)或硫酸纸,图纸上除图框外,不得绘有任何标识及签名(包括各类设计院、所标志)。
四、 图纸表现方法不限,考生可根据情况自备炭笔、铅笔、墨线笔、马克笔、彩色铅笔、粉笔等表现工具。
五、 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及草图进入考场。
六、 考生将考号及姓名写在每张图框外的左上角处,不得在图纸上作标记。
七、 为便于存档,图纸背后尽量不用衬纸,如表现效果需要,请尽量选用较薄的纸张。
八、 考试完毕后,把图纸按图号顺序订在一起。
九、 考生可自备午餐及水(午餐时间包括在6小时考试时间内)。
附件2
北京建筑工程学院
《设计学快题》考试须知
各考场、考生:
一、《设计学快题》考试时间为连续6小时。
二、考场备有图板,考生应自备丁字尺、比例尺、三角板、透明胶带或图钉、彩笔等制图用具。
三、考试用纸由学生自备白色绘图纸2张,幅面为A1(594×841mm),用于绘制正式图;另自备草图纸(拷贝纸)5张,幅面为对开(约500×700mm),用于绘制过程草图。
四、考试有色彩表现规定内容,表现技法不限。考生可根据情况自备炭笔、铅笔、墨线笔、马克笔、彩色铅笔、粉笔等快速表现工具。
五、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、任何类别图稿及电子图形设备进入考场。
六、考生将考号及姓名写在每张图框外的左上角处,不得在图纸上作标记。
七、考试完毕后,题单、草图和正图均留在考场,不得带出,由监考老师负责装订(正图在上,草图在下)。
八、考生可自备午餐及水(午餐时间包括在6小时考试时间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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