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安排
1、调剂的基本原则: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(调出专业)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。考生报考专业和调剂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(不同外语语种、数学一~三及自命题数学视为基本相同)、自命题科目相近的同一或相近专业。
2、以下两类考生有资格参加校内调剂:第一类是已经参加报考专业复试而未被录取的考生,第二类是已经达到学校复试分数线而未参加报考专业复试的考生。这两类考生享有同等的调剂资格。
3、对合格生源不足的学科、专业,可从其他学科、专业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录取。按照第一志愿优先原则,调剂工作首先在学院(部)内部进行。
对于跨学院(部)参加校内调剂的考生,由本人向调入学院(部)提出调剂申请,经调入学院(部)同意(由考生持《调剂申请表》签署意见)后另行组织复试。调剂考生不允许和第一志愿考生一同复试,对调剂考生进行复试的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复试要求相同。
4、我校一般不接收校外调剂考生,对于生源短缺且无法通过校内调剂解决的学科、专业,经研究生院同意后,可从校外调剂生源,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必须达到我校要求,调剂程序必须严格遵守教育部的规定。校外调剂考生经学院(部)和研究生院批准后,参加调剂专业组织的复试。校外调剂生的材料由本人提供。校外考生申请调剂从4月1日开始,不能提前。
5、对未被我校录取但符合教育部复试分数线的考生,在全国统一录取工作开始后,研究生院和有关院系将积极帮助考生办理向外校调剂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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