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调剂考生须符合我校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,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2013年《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,且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2、统考科目中含数学(二)、数学(三)的专业不能调至含数学(一)的专业,含数学(一)的专业可调至含数学(二)、数学(三)的专业。
3、校内调剂优先考虑所报专业、本科所学专业与调剂专业同门类(一级学科)的考生。
4、校外调剂考生原则上优先考虑第一志愿报考“985”工程院校,且本科专业与招生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一表考生。
5、校外考生调剂在我校复试合格后还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yz.chsi.com.cn)的调剂系统确认,方为有效。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。
6、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调剂考生。
7、所有有调剂意愿考生均须在3月20日前,登录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(网址:http://www1.nepu.edu.cn/yjsb/)公告栏下载《调剂申请表》填写并交至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招生办(机关楼320房间)。或发送e-mail至yanzb6503721@163.com。或传真至0459-6503721。
8、复试不合格的一志愿考生,我校准予考生向外校调剂,校研招办将按教育部有关要求积极为这部分考生办理调剂手续。
9、有资格进入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我们将在2013年《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》公布后的第三个工作日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。
注:调剂原则如有变动以2013年上级部门文件为准。
联系方式:
地 址: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发展路199号 东北石油大学研究生学院
邮 编:163318
联系人:张老师 王老师
电话/传真:0459-6503721
研究生学院主页网址:http://www1.nepu.edu.cn/yjsb/
附件:2013年东北石油大学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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